关于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口腔医学院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93

 

济宁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函件

 

 

 

关于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教研室:

教学督导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及时全面地了解教学运行、教学保障、教风、学风和促进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发挥着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管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促成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口腔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耿海霞

副组长:      吴文

督导组秘书:  侯萌

督导组成员:  刘博、曹婷婷、步捷、刘伟伟

 

 

 

                                 

 

 

 

 

口腔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教学督导是通过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协助学院领导、各教研室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过程,全面提高学院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一、总则

(一)教学督导组是学院领导下的教学咨询和监督组织,不同于教学行政机构,对学院的各种教学工作主要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评估等职能。

(二)督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由学院从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高度责任心的在职高级职称教师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二年。

(三)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职责与任务

(一)依据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指向性听课,对教学效果优秀及较差的教师进行复核性听课评价,给予认定。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质量、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针对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研究等提出指导和建议,帮助其不断提高授课质量。督导组的评价结果作为学院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参加各教研室组织的新上课教师预试讲,并进行指导。

(四)参与学期教学检查和各种专项教学检查、新上专业论证、实习检查等重大教学活动。

(五)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评估工作。

(六)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交流、研讨学院教学工作,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学院交办的有关教学的其他工作。

(九)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教学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

三、运行与管理

(一)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法是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的形式来开展工作。

(一)督导组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交流情况,讨论督导工作。

(三)督导组成员应做好各种工作记录,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学院、科室或有关教师。

(四)督导组每学期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提出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遇有紧急情况时,也可随时向学院汇报工作。学院领导应主动听取督导组意见和建议。

(五)学院为教学督导组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四、附则

(一)学院各教研室、全体教职工要积极主动地接受教学督导组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二)本细则由口腔医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