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励志勤学、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现开展口腔医学院“发现青春榜样,聆听奋斗故事”榜样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现青春榜样,聆听奋斗故事
二、评选对象
口腔医学院全体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现象。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代表口腔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情趣高雅,学习勤奋,本学年内无不及格情况。
(二)榜样之星名称及评选条件
1.学习之星: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在校成绩优异,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一等奖学金,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学科竞赛、创新性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大学生。
2.实践之星:热心公益,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加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寒暑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口腔义诊、疫情防控等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获得志愿服务相关奖项。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学以致用,善于把学习和实践有机结合,有较高的动手操作能力,在各类实验大赛、技能大赛中获奖,示范带头作用明显。
3.科创之星:创新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踊跃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助力扶贫脱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4.文体之星:拥有文体方面的出色才艺,文体比赛成绩优异,作为学院文体骨干,为学院各类文体比赛做过突出贡献的文艺人员或体育运动员,具有良好的发展潜质,形象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青少年文体领域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5.自强之星:成长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积极乐观,努力学习,顽强奋斗,在压力、困难和挫折面前,表现出超于常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在学业、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4月22日-4月26日)
依据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口腔医学院“榜样之星”申请审批表》《口腔医学院2022年榜样之星申请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提供1500字事迹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年级。事迹材料内容要真实、准确、有细节、有深度、有生动感人的模范事例,能够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年级初评(4月27日-4月28日)
各年级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评名单,每个奖项推荐1-2人作为候选人上报学生管理科进行信息汇总。
3.学院终评(4月29日-5月6日)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组织入围初评名单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及展示。学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制作PPT等来进行演讲,方式不限。根据初评及演讲展示等环节的综合成绩,最终评选出学习之星、实践之星、科创之星、文体之星、自强之星各3-5人。
4.宣传表彰(5月7日-5月13日)
学院召开榜样之星事迹报告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营造向榜样看齐、与榜样同行的浓厚氛围。
附件:1.口腔医学院“榜样之星”申请审批表附件1 申请表.docx
2.口腔医学院2022年榜样之星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口腔医学院2022年榜样之星申请人情况一览表(1).xls
口腔医学院
2022年4月20日